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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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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以案释纪的表现形式,提醒和告诫各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想信念、党性立场和党性原则。如下为励志网为大家带来的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1】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纠正“四风”,近段时间,我市纪委通过不同的传播方式多次对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曝光,要求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令行禁止,克己奉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多起反面典型案件,从收受贿赂到截留私分罚款,从侵占赞助费到假满不归,从贪污公款到上班时间不务正业,从市委书记到村支部书记,从市长到普通公务员,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变质、在经济上贪婪、在道德上堕落、在生活上腐化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也给我们警示和反思。门生、杜浒、周启双、刘汉军、郑鸿鸣、向书刚、廖小军等生活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无不时时警醒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生活纪律。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反面典型,怎能不引起我们内心的警醒?怎能不使我们深省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怎能不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权力也是风险、红线不可逾越?现实的教训、身边的案例,可谓触及痛处,震撼灵魂。剖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四风”之害的根源,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失灵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位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淡漠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担当淡化了。有人说:不会从先进典型中获得激励是可惜的`,而不会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更是可怕的。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以反面典型为镜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照一下自己,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谨慎起来,在觉悟上提高起来。同时要经常提醒自己,如果不思贪欲之害、不怀律己之心、不守立身之本,有一天就很可能成为别人眼中的“反面典型”。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惊心的反面典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震慑力,能够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患之心对待一思一念,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一言一行,以“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的公仆之心对待一职一责,真正把作风转好、把问题改好,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2】

当前,“四风”问题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表明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是形势所迫,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反腐,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的各项举措是必然,但更重要的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自觉把纪律和规矩视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时刻坚持“慎独”、“慎行”、“慎始”、“慎终”。纪律和规矩不是所谓的约束与桎梏,而恰恰是一种保护,“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人心不足蛇吞象,贪欲的口子一旦打开,便会欲壑难平,最终让自己走向不归路。

遵守纪律和规矩,要求党员干部时刻保持一颗淡然的心,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人们常说,“天道忌满,人道忌全”,没有人尽善尽美也不可能尽善尽美,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人追求全,既想把官当大点,还想钱多挣点,其结果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满足自己的私利,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说“管住自己,天下无敌”,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就是这个道理,自身净,那么权力、金钱都不过是最寻常的身外之物。

在纪律和规矩面前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能越雷池半步,俗话说,“天堂地狱门对门,一不小心走错门”这句话道出了“纪律和规矩”的真谛。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只有让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心中不可触碰的底线,才能始终保持浩然正气与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3】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