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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公费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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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怎样申请公费留学】

如何公费出国留学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

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

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

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篇二:申请国家公费留学的条件及流程】

一、出国留学-公费留学美国的条件:

1、**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1)高级访问学者,主要是高等学校丶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干企业的重点学科丶重点实验室丶重点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骨干及列入带头人梯队的后备人员;或目前参与国家丶**丶地方重点科技攻关丶重点学科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研究的人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岁。申请者应具有相当的学术丶科研丶技术等成果,或在教学丶科研丶管理和生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如近期获得省丶部级以上科研丶技术攻关成果奖,有突出的科研技术成果和高水平的专着,或在国内外一级刊物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有重大的科技发明创造,或在生产管理中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等)者,优先予以选拔。

(2)访问学者1类:申请者应为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教学丶科研丶技术管理人员,并且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

(3)访问学者2类:申请人应为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成绩丶确实有必要出国培养的教学丶科研丶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通用语种学习,地区问题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申请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并且毕业后至少已经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

3、外语条件

以上各类公费出国留学申请人员都应能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丶说丶写能力。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必须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或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或曾在同一语言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二、出国留学-公费留学美国的流程:

1、符合本简章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2、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丶职称证书丶最高学历丶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体检表原件;

(10)申请条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人员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申请表》丶《单位推荐意见表》丶《专家推荐信(附件2-1)》丶《专家推荐信(附件2-2)》丶《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丶《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交验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3、方便申请人员,申请材料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接受咨询丶进行初审等事宜。各申请受理机构的地址丶电话,请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

4、有关奖学金项目(即“非面上申请项目”)以外,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均需通过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

5、受理机构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的时间根据区域不同略有不同。

6、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人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篇三:如何申请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

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解析

申请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者可以直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有关表格,仔细阅读有关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其中1份复印件需要学院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同意推荐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填写《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 (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地方和行业**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