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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交往中,一次握手胜过百语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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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交往中,一次握手胜过百语千言

和说一百句话相比,用力地握手一次,常常能更好地拉近我们和别人之间的距离,一段美好的友情也许就由此开始。

因此,国外政治家在选举期间会大量外出与选民握手。比起聆听冗长寻常的演说,选民通常会将神圣的一票投给和自己握过手的候选人。这种肢体语言沟通方式,常比一般的语言沟通方式更具影响力。

握手的起源究竟何时何人何地最先采用,已无法考证。据说,握手最早产生于人类还处于刀耕火种的年代。那时的人们在狩猎和打仗的时候,如果遇见熟人,双方为了表示均无恶意,就放下手中的武器,伸开手掌,让对方抚摸手掌心,以示手中没有武器,这种简单的做法渐渐演变成今天人们最常用的“握手”礼节。

与人交往中,一次握手胜过百语千言

握手其实也是一种学问,握手时,尽量用力握住对方的手。事实上,外国人握手时都非常用力,而我们许多人与别人握手时大都只是轻轻一握。但是和外国人握手时,却可以明确感受到对方传递过来的信息。由于希望传达对对方无敌意、自己没有做任何亏心事、希望自己获得信用,因此他们总是用力握住对方的手。

尽管握手的效果十分显着,但如果握得不好,就会产生反效果。通常握手会有两个方面不合乎规范:一是过于敷衍,二是过于热情。而国内多数的情况下,是敷衍为多。这种敷衍并不是有意为之的,而是对握手礼节的误会。因为许多人觉得握手好像是一种比较“优雅”的礼节,而对于女人来说,优雅就是有点娇柔无力的、轻轻的、似有若无的。其实这种领会是不太正确的。握手应该用力气的,有一瞬间是热情而用力的一握,然后松开,这是你的真诚和教养的体现,动作是颇男人味的。现在许多人特别是女性采用的那种手伸出来做纤纤十指状地被握在别人手里,是比较失礼,至少是没有品味的方式。

美国人即认为,握手时力道薄弱的人不可信赖。即便是演员明星们,凡受指导者或经纪人严格训练者,必定懂得用力握手。双眼看着对方,在彼此视线交合的瞬间用力注入力量。与其索取签名,不如和对方握一次手,更能留下与对方见过面的印象。当然也许最初会感到害羞不自在,但只要将握手当成一种习惯,形成自己行事待人的风格时,一切都会成为自然。

学会握手吧,记住:一次握手胜过百语千言!